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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的通知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09-12-16 13:52:27]

各药品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

2010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及统筹药品集中竞价采购现已开始,现将此次药品集中竞价采购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投标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药品目录:

详见《2010沈阳军区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目录(含沈阳军区统筹药品)》、《2010沈阳军区医疗机构集中限价不竞价采购药品目录》文件及其需要准备的资料(附件一)。

二、竞价药品目录说明:

1、质量层次

第一层次:专利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原研制药品;

第二层次:单独定价药品,化学药品注册分类一类药品(包括国家一类新药等);

第三层次:普通GMP产品。

专利药品的竞价人必须提交专利证明文件。如原件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中文翻译件的内容应包括专利名称和专利保护期限,专利特指药品化合物专利,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或其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认证取得化合物专利保护的药品,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工艺流程或工艺方法等专利。

原研制药品和单独定价药品,以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公布的为准。

优质优价中成药是指经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认定的中成药品。

2、竞价目录以通用名发布,该通用名下所有剂型、规格产品皆可参加此次集中竞价采购,不局限于目录所列名称所含剂型。

3、本次竞价药品不区分制备方法,如: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粉针。

4、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下不同包装只能选择一种包装参加竞价工作,该包装品种成交则其所有包装产品均视为成交品种,但其它包装产品最小使用单位价格不得高于中标包装产品最小使用单位价格。

三、报价:

1、基准购入价:

1)基准购入价是参照该品种在上一年度沈阳军区药品招标中标结果、总后驻京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中标结果及东北地区相关省市药品招标中标结果制定,是此次竞价采购报价的最高限价。此次竞价采购的所有报价均不得高于基准购入价。

2竞价人对其所投药品的基准购入价有异议的,可于201012021日(每日9:0016:00)期间向集中采购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质疑。经竞价采购主管部门与经办机构联审确认后,方可更正相关信息。

2、报价原则:

口服制剂按基本包装()报价;注射剂按支或瓶报价;外用制剂中贴膏、贴膜、贴片等按基本包装报价;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乳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按支报价。

如竞价人所报药品的剂型未包含在上述剂型中的,竞价人应于201015之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或网上咨询)向集中采购经办机构询问报价原则。

3竞价方法

采用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把同一质量层次的竞价药品所有品种最新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同组品种报价企业数在5家以内的(含五家),不进行淘汰,全部入围;同组品种报价企业数在6-10家以内的(含十家)淘汰报价最高的1家;同组品种报价企业数在10家以上的,价格最低的前十名的企业入围,淘汰其它报价企业。参加《不竞价药品采购》企业无须参加竞价流程。

五、竞价药品进入投票流程或议价流程的条件

同一质量层次的竞价药品等于或多于3个生产企业的,进入评标流程。

同一质量层次的竞价药品少于3个生产企业的,进入议价流程。

六、成交候选品种的确定

  1、竞价及统筹采购的药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比较后,在每个质量层次、品规上选择1-3个成交候选品种。

2、不竞价采购的药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比较后,在每个质量层次、品规上选择1-8个成交侯选品种。

七、成交品种配送的说明

   1、《2010沈阳军区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目录(含沈阳军区统筹药品)》中统筹药品由沈阳军区药品器材供应站统一配送至各医疗机构,成交人须向沈阳军区药品器材供应站支付5%配送费用。

2、《2010沈阳军区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目录(含沈阳军区统筹药品)》中统筹以外药品,成交人必须建立可承担军区23所医疗机构配送任务的配送体系,确保采购人及时用药。成交人配送体系中选择的配送企业必须为经沈阳军区药品器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挂网的药品经营企业(具体标准及名单详见网站通知)。成交人配送体系的相关文件由沈阳军区药品器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报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处备案,如在采购周期内需要变更配送体系,也须向沈阳军区药品器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请。如成交人有不能及时配送成交产品或者不能及时配送成交产品且不向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出具转配送授权书的情况,将由沈阳军区药品器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处以警告、取消成交资格及两年内拒绝其参加竞价采购的处罚。

八、经办机构招标成交品种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1、竞价药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每个成交品种收取伍佰元人民币,其中统筹药品不收取费用;不竞价药品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2、收费时间: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同时收取;

3、收费方式:一次性收取。

九、采购周期:201031日起2011228

 

大连澳得瑞嘉医药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同泰街89

电话:0411-84307895   0411-84358099

联系人:刘明芳、韩明亮

邮编:116021

网址:www.adrj-med.com

 

沈阳军区药品器材供应站联系方式

名称:沈阳军区药品器材供应站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二西路53-20

电话:024-25822788

信息发布渠道:http://ln.emedchina.net

附件:关于2010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的通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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